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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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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市召开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会议公布并解读了《丹东市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和《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今年我市的中考时间已经确定为6月28日、29日、30日,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试题的比例分别占70%、20%、10%左右。

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6月28日

8:30——11:00语文(汉语文)

13:30——15:30数学

16:20——18:00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29日

8:30——11:00理化

13:30——15:30外语

6月30日

8:30——11:00朝语文(朝鲜族学校考生)

10:00——11:40地理、生物(八年级考生)

此次考试,市内普通高中将分4个批次录取,依次为:示范高中体育特长生、示范高中统招生、示范高中定校生(有级差)、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招生(双向选择)。丹东一中、二中、四中定校生指标到校最低分数线均按各自学校统招分数线下分划定。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丹东二中的,级差为30分;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丹东一中或丹东四中的,级差为10分。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批次可以填报丹东十四中、丹东二十七中、振安高中、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敬业高中、世纪高中、博阳高中、天娇高中共8所学校,本批次志愿间无级差。

同时要求,统筹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与范围,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普通高中标准班额为45人,最高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肃志愿填报和考试诚信,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小学招生方面,要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坚持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入学户口、房照及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坚持小学入学“六年一户一学额”、初中入学“三年一户一学额”的招生政策;切实保障各类人群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应学尽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做好幼小衔接,小学实施零起点教学。

中考加降分、教育优待

优先录取政策

今天公布的《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有关中考加降分和教育优待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则,相关政策如下:

省、市有关加降分和教育优待政策

(1)烈士子女入学报考普通高中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2)正在援助期间的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

(3)军人子女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加降分认定以省公安厅当年认定文件为准。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按照司办发﹝﹞2号文件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加中考,参照辽应急发﹝﹞7号文件按军人子女对待。

(4)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降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降分,不重复加降分。各类考生的加降分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登记、初步审核,报主管教育局进行复查,由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在学校公示一周。弄虚作假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为D等,并记入诚信档案,普通高中将不予录取,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以上加降分认定工作应于规定日期前结束,逾期不再认定。招商引资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则

(1)在中考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优先录取。

(2)在条件1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录取。

(3)在条件1、2相同的情况下,按中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条件1、2、3都相同的考生,一并录取。

记者/田治华

编审/张丽娴监制/王鹏

原标题:《我市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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