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丹东淘汰第二批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复制链接]

1#

丹东市人民*府关于淘汰

建成区内第二批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国家和省委、省*府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根据《丹东市委市*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丹委发〔〕17号)以及《关于年淘汰我市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实施意见》(丹*办发〔〕51号),现将年第二批拟淘汰的56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名单公示如下:

丹东市人民*府

编辑/齐会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