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大连银保监局日前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3家金融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其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操作流程管理不规范,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四十万元;李云龙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被责令改正,并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及虚列业务费用被责令改正,并处75万元罚款;潘守健、王大健分别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被予以10万元、5万元罚款。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贷款“三查”不到位,形成案件风险,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实习编辑:李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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