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通报
交通整治情况统计
(12月29日截至16时30分)
12月29日,全地区交警共出动警力人,出动警车64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起。违停起,行人闯红灯3起,超员8起,超载9起,重点违法3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起,违反禁止标志1起,违反禁止标线2起,占用网格线3起,斑马线未礼让行人2起,禁止调头15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8起,行车接打电话2起,其他违法行为17起。驾车接打手持电话车辆号牌辽F3Z
辽F
辽FME
辽F98B88
辽FPA
辽F9C
辽FE
辽F6S
辽F3R
辽FPK
违法停车号牌
辽F3T
辽FJU
辽F73C66
辽FGT
辽F2L
辽F9E
辽FSS
辽F5U
辽F0M
辽FLC
违反禁止标线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哪些情况下应礼让斑马线?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FM.7记者:楚凡提供:丹东公安交警支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