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东市司法局联合振安区司法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悬挂横幅海报、播放宣传片、开展法治宣讲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惠及群众近百人,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针对村民常发生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法律问题,政法干部一一耐心细致解答,随后工作人员还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讲解。
这是政法干警下基层的一个缩影。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振安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四所一庭一部门”联动为载体,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债务纠纷父子反目人民调解和好如初
王某与王某某系父子关系,儿子王某于年初以购买化肥为由,向其父借款元,并承诺于年底之前归还父亲的借款。可儿子迟迟不还,且距离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了两年时间,其间王老汉几次三番地催促儿子王某还款,一开始,儿子以手头紧来搪塞,后来,甚至父亲的来电都拒接,父子之间关系十分紧张。一气之下,王老汉便找到楼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调解员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对父子双方分别做调解工作,特别是对儿子上了一堂家庭伦理道德课,同时劝导父亲王某也应多体谅儿子的难处。经过大量的调解工作,终于使儿子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错误,请求父亲原谅,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儿子王某主动归还父亲的借款元,至此,父子俩和好如初。
遗产继承引诉讼人民调解续亲情
曾某的丈夫徐某某于年11月18日因病去世,他弥留之际并在亲友在场情况下留下口头遗嘱,约定其死后,夫妻共有房屋中徐某某所有的部分由妻子曾某继承,四名被告放弃继承,但事情至今已三年有余,四名被告均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办理变更登记,故曾某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庭确认涉案房屋属于徐某某部分的份额由曾某继承。此案让辖区法庭的法官也十分头疼,遂建议原告申请楼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帮助。
楼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此案是因继承遗产而引发的典型家庭纠纷,继承人数众多且分居各地纷争已久,矛盾重重,办理难度很大。依据法律,死者的口头遗嘱有效性成为化解矛盾的关键。于是,调委会分别着手联系纠纷的当事人,从亲情着手,耐心释法引导,唤起其对和睦家庭的回忆和向往,通过说服教育工作,以亲情感化了各方当事人,消除了各方之间的对立,为调解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连续三次调解,终于消除了曾某与四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误解,最终达成共识,化解了纠纷。
务工受伤纠纷不断人民调解定纷止争
王某在外承包一项工程,因此雇佣同村邻居党某打工,党某在劳动过程中不慎被坠落树枝击中头部,因伤住院,医院诊断为颅骨骨折。党某住院治疗期间检查费、医疗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等费用共计多元,已由王某先行支付。党某伤情治愈出院后,自称一直感觉头疼,多次找到王某要求支付后期治疗及误工补助等其他费用共计元。王某认为:党某在工作中不注意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医院检查治疗,治疗费用我认,而不是没完没了地找我要这钱要那钱,我认为这样的要求不合理。党某同样觉得自己的要求合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多次发生争吵,矛盾随时有可能激化。
随后,党某来到汤山城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王立峰接手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详细查看了相关证据,掌握了案件全过程真实情况。通过与双方多次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双方真实诉求,仔细分析事故发生后双方的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通过多次释理说法,双方逐渐消除了误解,缓和了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达到了定纷止争的效果。
下一步,振安区司法局将立足区情,进一步加强“四所一庭一部门”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优势,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振安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供稿:振安区司法局
原标题:《调解大联动就地化解在基层(振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