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贿案件。在案件中被提起公诉的对象,是曾经在东港市承揽工程的商人徐某。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徐某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判决书不仅罗列了徐某的违法情节,与此同时,也首度曝光了辽宁省一名早已落马的“地方大员”的贪腐细节,让人们重新注意到了这个本来已经逐渐退出公众视野的腐败官员。
这名在徐某行贿一案中涉案的官员,就是年落马的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
徐某与刘胜军的交集,发生在刘胜军担任丹东市副市长之前。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年7月至年2月,被告人徐某在承揽东港市职教中心移址新建工程及配套工程项目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请托时任东港市市长刘某提供帮助,刘某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承揽工程事项上为徐某提供帮助。判决书中这个“东港市市长刘某”,正是当时正在担任东港市市长一职的刘胜军。
刘胜军滥用职权,为徐某谋取了大量不正当利益。徐某也颇懂“投桃报李”的腐败潜规则,在年9月至年5月期间,先后三次给予刘某20万元及位于丹东市振兴区房屋两处(总价值.万元),款物折合共计.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刘胜军收取这些好处时,距离其落马尚有数年之久,这也说明,刘胜军的腐败问题在其被查之前早已根深蒂固,而非“一日之寒”。
年6月,刘胜军出任东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年12月“去代转正”,并于年升任东港市委书记。年3月,刘胜军离开东港市委、市政府,转至丹东担任市政府副市长,直到年被查。
年4月10日,丹东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丹东市政府副市长刘胜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14日,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对刘胜军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结果——刘胜军被处以“双开”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在处分通报中,辽宁省纪委监委称:经查,刘胜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其中最后一条,也就是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显得十分扎眼。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刘胜军被“双开”前不久,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才刚刚来到了丹东。在督导中,督导组组长朱玉彪指出:本次下沉督导的主要目的是“以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以督导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督导组离开之后不到两周,刘胜军便被“双开”。
据报道,刘胜军被“双开”前后,其在东港任职期间的两名下属先后落马。年9月14日,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称:丹东凤城市委书记高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高峻曾在年至年,任东港市副市长、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彼时,刘胜军任东港市长。
再早一些,年8月29日,丹东市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杨乃文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在刘胜军从东港市长升任东港市委书记时,接替其担任东港市长的正是杨乃文,两人随后搭班子共事了5年。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题为《警钟
“染黑”的权力辽宁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案警示》的文章透露,年6月,刘胜军出任东港市代市长。当时,具有黑恶势力背景的宋琦任董事长的宝华公司正筹划修建东港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园项目,该项目是东港市重点项目,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