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丹东全域采取精准措施,分类管理服务。
一、对77个小区、住宅楼实行封闭管理服务。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所有居民严禁出户。
1.相关小区、住宅楼所在街道(乡镇)组织设置外围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
2.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
3.人员管理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卫生健康等力量,采取封条、门磁报警器等方式,确保居民“足不出户”。私自外出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并对其辽事通赋“黄码”。
4.因参与防疫、工作等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的人员,须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实行扫码出入。对急需就医的人员,须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安排专人专车送医,落实闭环管理。
5.居民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采样,由医务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6.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上门提供,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
二、其他区域管理服务措施。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居民原则上严禁离开小区。
1.街道(乡镇)组织外围设置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
2.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
3.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限定区域内指定地点购买、领取生活物资。私自离开限定区域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并对其辽事通赋“黄码”。
4.人员管理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卫生健康等力量,对居民进行管理。居民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非必要不出门。
5.因参与防疫、工作等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的人员,须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实行扫码出入。对急需就医的人员,须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乘私人交通工具就医。
6.核酸检测在疾控部门设置的采样点进行,封闭小区采样点设在小区内,开放式小区采样点根据住宅楼分布合理设置。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26日
东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4月25日,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丹东市疾控中心推送信息,大东街道花园小区有一例密接者为丹东市核酸检测异常学生的老师闫某。4月25日下午闫某核酸检测初筛异常,目前正在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升级管控,请广大市民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属地管控措施,严格遵守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