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证行业监管职能,8月30日—9月1日,省司法厅公证行业质量检查组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围绕丹东市公证管理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工作情况;公证协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能发挥情况;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质量;公证机构公证办证程序、文书质量等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随机抽选了辽东公证处、东港市公证处、凤城市公证处在年8月1日—年7月31日期间办理的公证卷宗余本,对照《辽宁省公证文书质量标准》《辽宁省公证卷宗质量评定标准》《辽宁省错误公证文书和虚假公证文书认定标准》,逐卷评议。
经检查,抽取的公证卷宗事项都能遵循办证程序,出具公证文书依据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文书适用法律准确,格式及制作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有错、假证,未发现各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在本年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就如何抓好公证行业监管和公证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市司法局要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公证行业监管,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公证协会要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做好公证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要把公证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依法办证、诚信办证,把公证质量要求贯穿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以高质量的公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供稿: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原标题:《省司法厅对丹东市公证行业质量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