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乡双联村脱贫户姜美成的小型养猪场建成投入使用。该养猪场面积50多平方米,年可饲养约20头猪,采取脱贫户与村集体合作经营的方式,项目资金一部分来源于丹东市税务局提供的产业脱贫资金,余下由村集体和脱贫户自筹,项目收益在村集体收回两万元投资后,实行村集体与脱贫户三七分成。
姜美成养猪场是丹东市税务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又一次尝试。下一步,丹东市税务局将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群众都能够分享到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