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各人民监督员:
为切实加强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一届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辽宁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监督员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市司法局对丹东市18名人民监督员开展了全市第一届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工作。通过对各人民监督员学习培训、履职表现、纪律作风、遵纪守法等情况的综合评定,并以任期内的年度考核为基础,经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李懋盛、刘信任期考核等次为“优秀”,评选为“市级优秀人民监督员”;于仲卿等16名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优秀等次(2人):李懋盛、刘信。
称职等次(16人):于仲卿、方宏、王居高、王居民、文乾银、包芙蓉、左伟虹、杨守国、朱霞、李云端、李焕强、周克剑、季文斌、杨广慧、赫野、潘兆平。
原标题:《丹东市司法局关于丹东市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结果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