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年1月1日起,丹东市内正式启用违法鸣笛电子自动抓拍系统,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违法鸣笛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现将第一批违法鸣笛抓拍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锦山大街与春五路交叉路口
2、江城大街与十纬路交叉路口
3、锦山大街与六纬路交叉路口
4、宝山大街与平安路交叉路口
5、临江后街与东升路交叉路口
6、振八街与兴五路交叉路口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年11月29日
违法鸣笛电子自动抓拍系统是怎样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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